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Chapter 2 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Article 7Amende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科普投入,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文化、体育、农牧、林业、水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