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企业工会是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向职工宣传有关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职工代表;

(二)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提出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建议,征集职工提案;

(三)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专门委员会(专门小组)组成人员的名单草案;

(四)组织专门委员会(专门小组)和职工代表开展调查研究,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五)提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和参加集体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候选人名单草案;

(六)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七)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档案,向上一级工会组织报告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

(八)其他应当承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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