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自治县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倡导捐资助学。改善边远山区教育环境,鼓励教师到边远山区从事教育工作。
自治县努力办好寄宿制中小学。在上级财政的帮助下,建立健全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机制,保障就读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
自治县在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下,逐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小学,可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辅助教学,同时推广普通话。
自治县享受市级国家机关对自治县高中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给予的特别扶持。
Local Regulations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