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因科学研究的需要,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等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经批准可以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标本采集、拍摄影片等活动。从事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可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养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