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大型石油企业勘探开发海洋石油资源,并为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加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省人民政府应当主动配合同家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发展商业石油储备和成品油储备。
支持国内大型企业在本省发展船舶修造、海洋工程设备等制造业。加强海洋科技研究,发展海洋生物工程、海洋能源利用、海水淡化等新兴产业。
鼓励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旅游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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