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条例/Chapter 2 内容和程序Article 7In force专项工作评议的内容:(一)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执行上一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三)执行国家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四)接受人大监督及办理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五)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六)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