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科普工作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创办或者参加科普组织,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二)向有关部门申请科普项目经费;(三)专职科普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其科普著作、论文和其他科普优秀成果,应当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之一;兼职科普工作者的科普著作、论文和其他科普优秀成果,应当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参考条件;(四)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五)向有关部门提出科普工作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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