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本市优先支持下列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项目:

(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

(二)电子支付、安全认证、信用服务、物流信息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的建设。

(三)电子商务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前款所列项目的支持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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