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Article 71Amended主任会议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分之一以上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或者由主任会议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审查,提出意见或者报告,再决定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9Article 7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