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市人民政府应当向会议提出本市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计划草案的报告、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由各代表团审议和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审查。
计划预算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向主席团提出审查报告,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印发全体代表,并由主席团决定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9,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