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乡、民族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负责解答和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当事人就人民调解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咨询和投诉。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请求或者根据需要,协助参与对具体纠纷的调解活动。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检查,发现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应当予以纠正。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