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兵工作实施办法/Chapter 4 民兵政治工作Article 24Repealed民兵政治教育由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基层武装部和民兵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民兵政治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国防教育和反和平演变教育为重点,进行民兵性质任务、优良传统、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形势战备和政策法制等教育。民兵政治教育时间、内容与方法,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