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Repealed

防火期内,进入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机械设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行驶在防火区的营运车辆,司乘人员应当对乘客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司乘人员和乘客不得丢弃火种。在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应当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铁路、公路、电力、电信、燃气管道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工矿企业等,应当在其防火责任区内,设置防火宣传标志,落实防火措施,并组织人员做好防火巡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