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Article 1Amended为规范和保证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