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指导和监督,纠正执法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要求行政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
实行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活动责任追究制。发现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的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应当及时向监察机关报告,监察机关应当开展调查,并将调查处理意见上报有权机关处理。对造成冤假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或者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行政执法人员不报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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