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或者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机构。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养老机构捐赠和提供志愿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