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Chapter 5 建设工程质量保障/Section 1 市场机制Article 60In force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工程计价依据,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费用,政府投资工程还应当科学合理确定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单位报价总价低于本市规定的预警线,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质询评审后中标的,建设单位可以适当提高履约担保金额。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建设费用。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5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