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按市、区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在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由选举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选举领导小组人选由居民委员会提出,当地街道办事处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