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管理民兵、预备役组织;

(二)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

(三)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担负战备执勤任务,维护社会治安;

(四)管理民兵、预备役部队武器装备;

(五)进行人民武装动员、经济动员和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方面动员的协调工作;

(六)战时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七)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军事领导指挥机关赋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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