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Repealed

科技投入主要包括: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研基本建设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其他用于科技的经费;

(二)国家政策扶持留给企业事业单位用于发展科技的资金;

(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投放的科技信贷资金和投入的科技资金;

(四)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入、资助、捐赠的科技资金;

(五)政府有关部门用生产建设发展资金安排的科技资金;

(六)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投资、资助、捐赠的科技资金;

(七)其他用于科技的资金。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