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运输煤炭、矿石、砂石、土方、渣土、垃圾以及其他散体、流体物品,应当采取密闭、覆盖等防护措施,不得沿途泄漏、遗撒、飞扬。

车辆泄漏、遗撒运输人未即时清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立即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理,并依照公布的合法收费标准,向责任人收取清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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