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在历史文化街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保护规划和下列规定:(一)符合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院落、街巷胡同的布局、格局和风貌要求;(二)按照沈阳的地理、气候特点和园林景观要求,采取科学的绿化方式,配植绿化植物;(三)在非建设地带,不得进行除绿化、道路及市政管线铺设之外的建设活动;(四)按照有关保护要求和技术规范,配置和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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