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由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过错,致使房地产交易合同不能履行的,中介机构应当向委托人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