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Repealed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的人民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主席团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告;闭会期间,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9,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