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申请,填写申请表;
(二)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编制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提交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
(三)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重要项目建筑设计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并提交县城乡建设规划审查委员会审查;
(四)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批准设计方案,发放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或修改意见书;
(五)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
(六)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核定施工总平面图、建筑立面图、装修图等主要图纸;
(七)符合办理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Local Regulations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