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推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是政府、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