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开展对气象灾害预测的研究,并实施联合监测。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的气象要素监测,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气象灾害的监测工作。

参与联合监测的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准确、及时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系统提供监测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