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Chapter 5 附则Article 32Repealed本条例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1986年6月20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申请和审批规定》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1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