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台湾同胞投资者个人的子女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中的台湾同胞职工的子女在本省就学的,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的待遇,并可给予适当的照顾。

台湾同胞投资者经批准可以在台湾同胞投资企业集中的地区兴办台胞子女学校。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