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禁止采挖珊瑚礁和以爆破、钻孔、施用有毒物质、电击等方式破坏珊瑚礁。
因科学研究需要采挖珊瑚礁的,应当严格控制,并经省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批准。
申请采挖珊瑚礁的,应当由实施科学研究的单位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函;
(二)申报书,含科学研究的任务来源和方案,与任务一致的采挖种类、数量,采挖地点及该区域珊瑚礁现状,保护、恢复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等;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