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Article 5Repeale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民族与宗教、经贸、建设、规划、教育、旅游、体育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