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规定Article 6In force市人大常委会监督预算的执行,主要内容是:(一)贯彻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议的情况;(二)组织预算收入的情况;(三)预算批复和支出拨付的情况;(四)各预算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的情况;(五)财政性资金投入的重大项目预算执行的情况;(六)预备费、上年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七)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的情况;(八)预算执行中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和特定问题。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