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Repealed

学校应当对父母外出务工的留守未成年学生的基本情况、监护人情况、父母外出务工去向及联系方式等登记造册,加强与其父母和委托监护人的沟通,指定专人负责对留守未成年学生学习、生活、心理上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