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

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职工民主推荐,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女职工1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有女职工的协商代表;进城务工人员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有进城务工人员的协商代表。

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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