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林权权利人对拥有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依法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租赁、继承或者其他方式的流转,流转收益归权益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

不得强迫或阻碍林权权利人进行森林资源流转,不得侵占、截留、挪用和平调森林资源流转收益。

未取得林权证的或权属有争议的森林资源,不得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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