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7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随意丢弃、处置病死、死因不明、非正常死亡或者检疫不合格动物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