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Repealed

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具有民族特色的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设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培养研究型、创新型、应用型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和蒙汉兼通的高素质人才。

蒙古语授课为主加授汉语的高中毕业生考入区内高等学校,选择蒙古语授课专业学习的,鼓励辅修宜于就业创业的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或者汉语授课的应用类课程;通过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形式选择汉语授课专业学习的,应当继续学习大学蒙古语文课程。

汉语授课为主加授蒙古语的高中毕业生考入区内高等学校,选择汉语授课专业学习的,鼓励继续学习大学蒙古语文课程。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