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有防汛任务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根据流域综合规划和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制定本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国家重点防洪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或授权机构批准后施行;其他有防洪任务的城市,其防御洪水方案依照有关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各级人民政府须严格执行, 需修改的必须报经原批准机关核准。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