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Amended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从职工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职工代表一般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和职工分布状况确定选举单位。选举应当有选举单位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选举结果应当公布。
职工代表大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换届,职工代表继续履行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