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本条例用语含义如下: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

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

农村分散式供水:包括农村手压机井、大口井及山泉等供水方式。

供水设备及用品:指在饮用水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设备及各种管材、管件、防护涂料、净水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等材料、化学物质及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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