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

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经费来源于:

(一)国内、国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二)政府资助;

(三)志愿服务基金会的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