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渡船不按照核定的标准载客、载货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渡船运营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渡船船员证书六个月以上直至吊销渡船船员证书的处罚,并对超载运输的渡船强制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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