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学校应当根据不同受教育阶段、不同年龄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教育规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