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Chapter 5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Article 54Amended省、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与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共同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省、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承担审查的具体工作。其他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承担审查的具体工作,并与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共同审查。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5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