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Chapter 3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Article 24Amended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主要监督下列内容:(一)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目标实现情况;(三)对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或者重大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四)常务委员会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事项。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