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规划用地区域,是指长乐牛山、仙岐村一线以东,连接金峰的货运专线以南,东面、南面临海,总规划用地面积约23.8平方公里。

本条例所称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保障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按照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的要求划设的一定空间。即以机场跑道基准点为中心半径15公里的范围。

本条例所称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为保障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正常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划定的用以排除非民用航空的各类无线电设备和非无线电设备等产生的干扰所必需的空间范围。

本条例所称升空物体,是指能够悬浮于空中的气球、风筝等系留升空物体和飞艇、热气球、滑翔机等民用航空器。

本条例所称机场管理机构,是指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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