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Article 5In force学校的举办者和学校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确保教育教学和生活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学校应当教育和监督教职员履行职责,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规章制度。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