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三)经营场地使用权证明;
(四)检验场地布局图;
(五)检测线工艺布局图;
(六)各类设备、设施清单;属计量器件的,提供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
(七)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八)质量或计量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检验报告审验制度、检验质量申诉制度等管理制度文本;
(九)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
(十)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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