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及产品或者服务质量标准;

(三)选址和其他规划条件;

(四)特许经营的形式、主要内容、范围及期限;

(五)部门间协同保障机制及谈判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咨询方式;

(六)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

(七)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及其减免;

(八)投资回报和价格的测算;

(九)财政补贴及其他优惠措施;

(十)政府的监督管理措施;

(十一)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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