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Amended

公共汽车进入站点时应当在站点一侧依次靠边停车,暂时不能进入站点的,应当在靠站点一侧机动车道内依次等候进站;驶离站点时应当单排依次按顺序行驶。

公共汽车进出站点需要借道通行的,应当避让该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校车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公交客运车辆载客不得超过核载人数;行经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公路,乘载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